本报讯迁入新居,搬家麻烦,为此很多人选择搬家公司。只需一个电话,就可轻松搞定。然而,市民刘女士在请来搬家公司后遭遇了“坐地起价”,原本谈好的1000元搬家费被对方涨到1600元。面对对方一副“不加钱就走人”的态度,刘女士只能咽下闷气。记者走访发现搬家市场乱象重重。搬家行业应如何规范?如何有效监管搬家市场?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。
遭遇:坐地起价不加钱就走人
“明明讲好1000元,可搬到一半的时候搬家公司却要求再涨600元,否则就不搬了。”10日,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。来自淮南的刘女士,在合肥定居多年。为了改善孩子成长环境,她选择了小房换大房。由于新房尚未到手,刘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将旧房内的家具杂物搬回淮南老家。
为了图省事,刘女士在自家楼道的广告栏内选了一家搬家公司。在告知搬运物品之后,两方谈好1000元的搬家费。“一张床、一个柜子加上五件家用电器,问了好几家都是这个价钱。”在约定的时间,五名搬家工人上门搬运,东西刚刚拆卸完毕,工人提出“要加价”。“先说路远,再说东西多,反正就是要加价。”面对满屋狼藉的场面,刘女士无奈之下接受了加价的要求。“一张口就是600,少一分都不行,不加钱就直接走人。”气愤的刘女士拨打搬家公司的联系电话问询,却被一句“自己找师傅解决”给顶了回来。
调查:不签协议收费全靠口头叫价
一个手机号码、一份到处张贴的小广告,基本上构成一个搬家公司的“框架”。记者在市内众多开放小区的公示板、楼道墙壁上发现“口碑好,省心省力,24小时服务,快速搬家”等广告。这些“搬家公司”几乎都是只留手机电话,却未写清办公地点。为此,记者与胜利路罗马花园小区墙上的一家搬家公司取得联系。当记者询问公司到底在什么地方,想就搬家事宜当面协商时。电话那头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,“不用来公司见面,价钱、时间这些事情直接在电话里商量就好。”
搬家收费标准如何制定?搬运物件损坏、丢失如何追责?10日下午,记者分别走访和电话联系了市区五家搬家公司,发现同样距离却收费不一,高低报价相差百元。另外,不签合同、不开发票已成搬家行业的“潜规则”。在调查过程中,记者发现,大多数消费者在选择过程中也只在乎价格,而对于合同和清单几乎没人考虑。“事前都以为是小事,没有想到,都是事后才后悔的。”对于刘女士来说,没有签合同和开具发票都算是失误。“一没合同,二没发票,出了事没人担责任。”
缘由:入行门槛低日常监管尚存空白
走访过程中,记者了解到,那些只有一个人和一辆车的搬家公司,在承接搬家业务时,都是临时找来一些搬运工人充当搬家公司工人。这些临时性的搬家公司,不用交税,收费比正规搬家公司要低,利润空间更大。2004年4月,国家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,搬家运输划入普通货运,大量普通货运公司开始涉足搬家行业。在“搬家公司”界定不明显的情况下,一些未经审批的个人、中介开始着手参与搬家业务。
“搬家行业在2011年之前是归交通部门管理,主要是营运许可等方面的管理,工商部门则主要负责搬家公司的注册以及投诉的处理。”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受人力物力限制,针对三无搬家公司确实难以予以打击。“目前,我们处境很尴尬,一来,搬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缺失缺位,二来受相应的执法权限,该行业市场监管和工作保障方面缺乏应有的力度。”
律师:可自备协议尽量选择正规公司
“市民搬家时应选择正规搬家公司服务,并签订搬家服务合同,出现纠纷还可作为投诉、仲裁、起诉的证据。搬家前,要看搬家企业有没有营业执照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。”对于搬家遭遇的潜规则,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章柏杨律师建议:市民在搬家之前可自备协议。“只要对方签署,那一切问题皆可按照协议来处理。”
章律师认为,处理这类纠纷,合同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。“搬家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般要涵盖物品清单、物品价格、赔偿标准等细则,而且这样的合同一定要在搬家前签订。目前网络上有不少合同样本,消费者可以自己下载打印,只要搬家公司同意,签了字就生效。” |